湖北警官学院毕业生须知
【毕业生就业有关程序和事项】
首先从思想上和心理上做好准备,了解国家就业政策、收集各省市公务员招考公告、积极备考。同时填写《湖北警官学院就业推荐表》准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认真填写毕业生鉴定表、参加毕业生体检、办理报到证(派遣证)。如毕业之前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收到用人单位的录取通知书则需办理户口和档案托管手续。
1. 什么是《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全面反映毕业生基本情况的重要材料,是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浓缩,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应聘重要证明材料,也是用人单位考察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毕业生须认真填写。
2. 如何填写和使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1)统一使用学生处印制的《湖北警官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表中所有栏目都要认真填写,不留空白,没有内容可填的,应注明“无”。表中各栏内容宜细不宜粗。
(3)“在校期间主要专业课程成绩”栏目,由毕业生自行登陆教务处的网页打印,按照要求粘贴到指定位置,经教务处审核签章后方为有效。
(4)“学员队意见”栏目由各学员队老师填写并签章,填写时要突出毕业生的特点和长处,注意反映毕业生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5)填表时要字迹工整,亦可用电脑打印。
(6)每个毕业生可以拥有多份毕业生推荐表,呈送给意向性用人单位的一定要使用原件。
(7)推荐表填写好后到有关职能部门加盖公章。
3. 就业过程中为何要了解就业政策?
了解就业政策是大学生求职择业的关键一步。毕业生就业政策是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同时,各地区、各部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相应政策。对于这些,毕业生做认真细致的了解,有利于更好地求职择业。
4. 如何收集就业信息?
就业信息是毕业生求职择业的基础和必备条件,谁能及时获取信息,谁就能获得求职的主动权。因此,毕业生必须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种手段准确地收集与择业有关的各种信息。这里介绍几种获取信息的渠道供毕业生在实际中参考。
(1)本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该中心隶属于学生工作处,同上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有较广泛的联系,发布的需求信息可信度高。主要发布载体为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gjs.hbpa.edu.cn:8088/index.asp)。同时还设立了学生服务中心负责为毕业生提供服务(学生宿舍楼2123房)。
(2)社会人才就业市场。它与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用人单位有较广泛的联系,毕业生到该市场查询到的需求信息是比较可靠的(国内部分人才网站一览表可见附录)。
(3)社会传播媒介。主要是指广播、电视、报纸、电话、互联网等媒介发布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的晚报开辟的人才需求信息及招聘广告栏目,只要经常留心关注,也将受益匪浅。此外,熟人、朋友、同事、亲戚及邻居也会带给你一些就业信息。
(4)较好的公务员招考论坛。如http://bbs.qzzn.com/
5.什么时间开始报考公务员,需准备那些材料?
目前我国每年都会在10月底公布国家公务员的招考信息,各个省市也会在这之后发布本省市的招考公告,毕业班学生要及时在网上了解各地的人事考试网的信息,按照要求准备报考。每次报考需要准备的材料大同小异。例如:1)国家公务员考试需准备的材料: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国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开通网上缴费的银行卡。2)湖北招警需准备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诚信承诺书、湖北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同底登记照片等。
6. 什么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传递学生档案。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复印、翻印、复制、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或承担相应责任。
7. 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均需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学生本人、用人单位、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后,需及时交一份(第三联)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便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基本程序:(1)毕业生本人填写基本情况、签署应聘意见。(2)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盖章。(3)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署意见、盖章并列入就业方案。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如果另有约定,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有效。协议书签订之后,毕业生应及时将协议书邮寄或呈送用人单位。
8. 就业协议书破损、遗失后如何补办?
如果就业协议书因破损情况而不能使用,毕业生可持原件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更换。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就业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学生所在大队负责人签署意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方可受理。
9. 如何办理解约手续?
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只要有一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或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提出解约。毕业生解约时,必须办理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即原签约单位的书面解约函),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方可按要求收回原就业协议书并重新发放就业协议书。
10. 什么是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就业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以下简称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印制,湖北省教育厅毕办签发。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和办理入户手续的凭证。毕业生持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方能办理各种关系(如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报到证由用人单位装进毕业生档案。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更不能丢失,其重要性和毕业证一样),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无效。
11.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学生落实用人单位后将就业协议书或者公务员录取通知书交给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办理报到证申请,并按教育厅的要求缴纳相关手续费用,由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在网上上报数据,并送省毕办开具报到证。
12. 报到证遗失如何补办?
毕业二年内因本人原因将报到证遗失的:(1)由毕业生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补办申请,并在遗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2)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证明属实后,向湖北省毕办出具补办报告。(3)毕业生携带学校报告和报纸声明即可到湖北省毕办办理。因用人单位原因遗失报到证的:毕业生携带用人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及学校出具的补办报告即可办理。毕业后若干年发现档案中无报到证的,只能补办遗失证明。办理手续是:单位出具遗失证明,经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实后加盖公章,并携带经湖北省毕办审核盖章的毕业生派遣名册,到湖北省毕办办理有关手续。
13. 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办理改派(超过两年择业期原则上不予以办理),可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调整改派手续,办理调整改派手续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就业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函件(若无就业单位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2)新单位出具的接收函(需县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3)《原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凭上述材料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核通后,携带以上材料到湖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
14. 什么是《毕业生鉴定表》?
毕业生鉴定表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表现情况的综合反映,也是学校各职能部门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种表现的综合评价。因此,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准确、据实的填写。
15. 毕业生体检什么时候进行?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每位毕业生离校前都要体检。我们学院毕业生体检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进行,由学院医院和各学员大队协商统一组织,统一安排体检。
15. 毕业生档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毕业生档案是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等方面的客观反映,是用人单位考察和录用毕业生的主要参考资料,是毕业生进入单位后定级、转正、增资、提职、调动的重要依据。毕业生档案的主要内容有:(1)学生基本情况材料,如学生登记表、学年鉴定材料等;(2)入党、入团志愿书等相关材料;(3)学籍材料,如学习成绩单等;(4)奖惩材料,如奖励证明、处分文件等;(5)毕业鉴定材料;(6)毕业生体检材料;(7)高中期间的各类档案材料。
16. 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程序有哪些?
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一般在
毕业生办理离校的程序包括:
(1)各大队集体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学生离校程序单。
(2)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与有关职能部门集中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持离校程序单到财务处、图书馆、保卫处、院团委、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有关事项可由毕业生提前到有关部门办理。
(3)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及时报到。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若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找到接收单位,可持用人单位接收函或协议书和原就业报到证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17.办理档案、户口托管的程序?
1)申请人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或从“职业生涯规划与咨询中心(http://www.zz15.com)”首页表格区下载该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面打印申请表,一面打印托管办法),填好后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
2)签章后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要与《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托管费于一并交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方为有效。我院每年统一办理,具体时间等待通知。毕业生本人留一份申请表作为今后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
3)为方便毕业生及时查询托管信息(如户档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党员信息等),享受省就业中心提供的后续服务,毕业生务必于毕业当年11月以后登录“职业生涯规划与咨询中心”(http://www.zz15.com)网站点击“户档托管”栏目,详细填写《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个人信息登记表》。
18.党员如何办理组织关系?
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其他材料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党总支,交纳党费,领取流动党员证。党员必须登录http://www.zz15.com,点击“党员生活”专栏,参加党员活动。
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电话:027--83499429